2005年1月2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不给工资无理 偷窃报复非法
何兰珍

  本报讯 某企业老板到了年终还不给工人发放工资,工人一气之下偷走老板的车报复。1月26日,解某因涉嫌盗窃被台州市路桥警方刑事拘留,企业也受到了相应处理。
  现年18岁的小伙子解某系重庆市人,在路桥桐屿街道某厂打工已有一年。1月24日下午,解某因无钱回家到老板娘那里讨要工资未果,怀恨在心,起了偷老板娘的摩托车来换点钱回家的念头。1月25日凌晨1时许,解某摸进厂内将老板娘未上锁的摩托车偷偷推出厂门口。由于摩托车没电了,解某只好推着走,结果在半路上碰到了村夜巡队,被扭送至派出所。(何兰珍)